新京报讯(记者陈璐)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在“某物业公司诉陈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审理法院采用“巡回审判+示范调解”方式,在小区现场对相关法律问题释法说理,某物业公司与被告人陈某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案情显示,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了日常保洁、保安巡逻、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等物业服务。因大多数业主未按时交纳物业费,某物业公司难以维持日常运营,物业管理服务标准逐渐降低,导致其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加剧。后某物业公司向业主陈某催收物业费未果,将其诉至法院。
审理法院对案涉小区的物业服务及欠费情况加强研判,考虑到案涉小区除陈某外,还有一百多位业主欠交物业费以及某物业公司欲提起批量诉讼的情况,法院前往小区开展巡回审理、现场办案。
庭审中,法院对物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详细调查并对相关法律问题释法说理,某物业公司认识到自己的服务确实不到位,并在法院主持下与陈某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由业主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等因素支付相应的物业费。
本案中,法院通过开展巡回审理,现场以案释法,促使物业双方取得谅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庭审结束后,法院随即开展普法宣传,引导某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相互谅解,化解小区百余件潜在纠纷。
编辑 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