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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达: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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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总经理

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一、财务总监离任情况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王雁秋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雁秋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离任后,王雁秋女士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雁秋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雁秋女士已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办理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雁秋女士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雁秋女士原定任期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任职之日(即2024年11月18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2027年11月17日),其离任后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王雁秋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雁秋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情况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公司董事会同意在聘任新财务总监之前,由总经理刘晓芬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300696证券简称:爱乐达公告编号:2025-060附件:

刘晓芬女士简历刘晓芬,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本科毕业于四川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2005年至2007年任苏州华硕电脑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质量管理工程师;2007年至2009年先后任瓦格纳橡胶制品(成都)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和质量经理及管理者代表;2009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捷福机械(成都)有限公司质量经理及管理者代表;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试验件分厂厂长;2016年8月至2018年4月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部长;2018年4月至2021年11月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成都智启同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12月至今任成都唐安航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成都希瑞方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11月至今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3,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4%。刘晓芬女士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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