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妇女网)
转自:中国妇女网
□ 周晓柯
近日,媒体曝光有厂家生产幼童情趣玩偶,并在各大电商平台售卖。生产厂家公然表明“儿童款”情趣玩偶“功能齐全”,平台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此类商品流通。这绝非简单的商品交易,而是触碰法律红线、践踏道德底线、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恶劣行径,必须依法从严惩处。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将儿童形象与色情产业捆绑,不仅是对未成年人的严重物化与性化,更会在潜移默化中助长对儿童的畸形幻想,甚至可能诱发或加剧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犯罪。此类商品的制作与销售,不仅伤害了广大未成年人群体的整体形象,更对社会风气、民众心理造成极其负面的侵蚀,是对公序良俗的公然破坏。
值得深究的是,如此违背伦理与法律的产品,何以能够通过生产、上架、销售等多重环节流入市场?这背后暴露出的,是逐利厂商的道德底线丧失、电商平台审核机制的松懈失守,以及部分消费者法律与道德意识淡薄的全链条失守。因此,治理必须从源头到终端全面覆盖:既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企业,追究其法律责任;也要压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对审核缺位、纵容违规销售的平台严肃追责;同时还需加强社会宣传教育与舆论监督,提升公众对这类行为的辨识能力与自觉抵制意识。
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上,没有任何妥协空间,也不容任何形式的“擦边球”。面对污化、性化未成年人的灰色产业链,必须从生产到销售实施全链条精准打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商家与失职平台,坚决依法追究相关各方责任。唯有如此,才能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防线,守住社会的良知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