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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老板电器修订公司章程 注册资本9.45亿元 控股股东持股67.17%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发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运作机制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规范。公告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9.45亿元,控股股东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达67.17%,公司治理架构进一步完善。

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明确

章程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4,938,916元,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一致,全部为普通股。作为公司主要发起人,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060万股,占总股本的67.1664%,为公司控股股东。美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杭州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8.3333%、6.6667%,分列第二、三大股东。

发起人名称 持股股数(万股) 股份比例(%)
1 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060 67.1664
2 美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000 8.3333
3 杭州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800 6.6667
4 杭州金创投资有限公司 430 3.5833
5 杭州合创投资有限公司 312.5 2.6042
6 任建华 150 1.25
7 沈国英 340 2.8333
8 任富佳 100 0.8333
9 任罗忠等11名自然人股东 550 4.5833

公司治理架构清晰界定

修订后的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作出详细规定: - 董事会组成:设9名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 监事会职权: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成员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 - 股东权利:明确股东享有股利分配、查阅复制公司文件、提案、诉讼等权利,同时规定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规范

章程对需经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事项作出明确界定,包括: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权激励计划等

特别规定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利润分配政策稳定透明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明确: - 现金分红条件: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未来12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 分红比例: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0%。 - 分配形式: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在条件允许时进行中期分红。

本次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创百年企业、树百年品牌”的经营宗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公司表示,将严格依照章程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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