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公司 B 端业务受终端品牌属性限制,TCL 品牌价值未能充分释放,为何不考虑出售 TCL 华星以外的品牌所有权给 TCL 终端公司?此举既能回笼资金支持主业,也可避免终端仅付广告费就使用上市公司品牌的争议,公司是否有相关规划?
董秘回答(TCL科技SZ000100):
您好!公司始终将经营发展与品牌建设深度融合,通过优化产品矩阵、升级服务体系、拓展全球市场等举措,持续构筑核心竞争力,推动经营效能与品牌价值的双向赋能与协同提升,不断深化品牌影响力,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价值。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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