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新材”,证券代码:603683)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公告,宣布因2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持有的6.1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日期定为2025年12月9日。本次操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略有减少。
事件背景:2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资格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注销源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激励计划条款,若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需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经核查,晶华新材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合计6.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详情:涉及6.1万股 12月9日完成
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如下:
| 回购股份数量(股) | 注销股份数量(股) | 注销日期 |
|---|---|---|
| 61,000 | 61,000 | 2025年12月9日 |
据公告披露,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注销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4132191),并已申请办理上述6.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于2025年12月9日完成注销。本次操作完成后,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将为355.06万股。
决策程序:已履行必要审批与债权人通知义务
回溯决策过程,2025年9月19日,晶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查同意。
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截至公示期届满(45天),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议案提出异议,亦未收到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要求,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股份结构变动:总股本减少至2.895亿股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如下变动:
| 项目 | 变动前(股) | 变动数(股) | 变动后(股)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611,600 | -61,000 | 3,550,6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85,991,061 | 0 | 285,991,061 |
| 股份合计 | 289,602,661 | -61,000 | 289,541,661 |
数据显示,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从2.896亿股减少至2.895亿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略有下降,但整体股权结构保持稳定。
法律合规性:已履行必要程序 获律师认可
公告同时披露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后续,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办理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承诺,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且未收到异议,如产生纠纷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回购注销是公司严格执行股权激励计划、维护激励机制严肃性的常规操作,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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