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秀 街坊秀

当前位置: 首页 » 街坊资讯 »

答记者问|惩戒失信与修复信用“双向奔赴”,山东今年信用修复20.01万人次

转自:山东发布

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委政法委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积极解决涉企突出问题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央广网记者:

对于曾经失信过的企业想要恢复生产经营这种情况,请问,法院采取了哪些关键举措?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在信用修复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孟祥刚:近年来,全省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严厉惩治失信行为、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对于“诚实而不幸”的市场主体,也进一步强化信用修复工作,助力被执行人回归市场、经济再生。据统计,今年1-11月,全省法院新纳入失信名单9.47万人次,同比下降17.6%,信用修复20.01万人次,同比上升5.47%。2024年,全省法院新纳入失信名单13.03万人次,同比下降16.2%;信用修复20.21万人次,同比上升45.5%。信用修复人数连续2年超过新纳失信人数,呈现“减存遏增”的良好态势,为推动经济稳步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提供坚实的司法助力。主要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是严格限定纳失条件,做到精准惩戒。认真贯彻精准化、差异化原则,在审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时,充分考量其是否具有“失能”情形。对存在一般失信行为但仍有履行意愿的企业,全面推行失信宽限期制度,给予其1至3个月的缓冲期,避免“一刀切”误伤企业。例如,日照中院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意见,形成了“承诺-暂缓-履行-修复”的完整闭环。今年以来,已有超过600家企业获得喘息机会,其中近八成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了义务或达成和解,有效稳住了就业、保住了企业。

二是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实现高效解禁。一方面,建立主动触发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法院主动屏蔽失信信息,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帮助企业扫清在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的障碍。另一方面,优化单次解禁制度,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为提高履行能力,需要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务工等活动的,积极争取申请执行人同意,临时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出行措施。

三是集中开展专项清理,减少失信存量。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失信信息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对全省范围内的失信名单进行全面排查。重点针对那些因历史原因被纳入名单、但目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及时删除或屏蔽其失信信息,为其卸下“失信包袱”。如淄博某法院执行的A公司与B公司案,B公司需向A公司支付工程款1.4亿。执行法院依法对B公司的银行账户、固定资产全面查封、冻结,依据有关规定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但是,考虑到该公司是垃圾处理和发电企业,且有一定经营收入。法院积极组织当事人调解,经过多次努力,双方达成和解意向,法院依法对B公司进行信用修复,助力企业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目前,A公司已收到执行款5000余万元。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深化失信惩戒工作,强化分级分类理念,提升惩戒措施的靶向性和精准度,加大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力度,做实为失能被执行人的解绑纾困,努力营造“失信受惩、守信受益、失能得助”的法治化信用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中新社记者:

主发布词中提到,山东开展了防范打击商业秘密和招投标领域犯罪专项行动,请问,公安机关针对串通投标犯罪采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徐艳丽:省公安厅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际招标等重点领域,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推动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省共立串通投标刑事案件20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2名,涉案金额11.9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31.8%、49.2%、63.2%。主要措施有:

一是强化数据研判,提升精准发现能力。深化与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数据共享,强化招标投标数据动态更新,运用专业模型开展智能分析研判,累计识别高危风险线索120余条,涉及招标投标项目42个。通过数据研判主动发现并立案侦办串通投标案件110起,占案件总量的51.4%,同比提升30个百分点,实现了案件线索从被动受理向主动发现的转变。

二是深化专业攻坚,提升打击震慑效能。组建省级攻坚战队,整合全省专业侦查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的作战模式。编印线索搜集指引、取证要点参考等执法指导资料,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地提升线索搜研能力、规范办案流程、精准实施打击。对5起涉及工程建设、校园餐饮、医疗采购等重点领域重大案件实行省厅挂牌督办,全程指导侦办,形成有力震慑。其中,省厅挂牌督办的“8.4”串通投标案中,烟台公安经侦部门综合运用数据研判、资金分析等手段,成功打掉一个工程建设领域串标犯罪团伙,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三是密切行刑衔接,提升系统治理水平。积极推动跨部门协作机制,会同纪委监委、发改、财政等部门,畅通线索双向移送、证据快速移交绿色通道。联合省发改委制定行刑衔接相关工作方案及案件移送办法,为源头治理提供制度保障。今年以来,接收相关部门移交线索立案63起,推动形成齐抓共管、联动共治的工作格局。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持续深化打击整治,完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更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记者:

请介绍下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有关情况,采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王钦杰: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违法立案、异地抓捕、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资金等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以“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为抓手,推动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有效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工作,取得积极成效。6件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5次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交流,17项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全国推广。

一是深入线索核查。对最高检推送、外单位移交、当事人控告举报、舆情反映以及自行办案发现的涉企法律监督线索,按照线索管理和案件办理工作流程,建立上下联动、内部联合、内外联通的线索办理机制,实行线索管理“两统一”,台账管理线索1375条。对重点线索,省市县三级检察院领导包案,深入基层实地阅卷核查,确保线索“一查到底”。二是突出监督办案。全省检察机关立足实际,通过办理一批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监督效能持续彰显,标本兼治纵深推进,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案件3件,办理涉企刑事监督案件1154件、虚假诉讼案件143件、民事监督案件328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98件、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5件。组织开展违法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和违法处置涉案税款两个小专项集中监督,通过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纠正482件,涉及资金3.42亿余元。立查司法工作人员涉企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三是协力提升质效。联合政法单位、税务部门出台《依法规范涉税刑事案件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机制等51项,开展联合行动53次。向行政主管部门、企业等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29件。通过协同健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长效机制,从源头堵塞监管漏洞,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推进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街坊秀 » 答记者问|惩戒失信与修复信用“双向奔赴”,山东今年信用修复20.01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