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争抚养权被捅死男子曾提离婚# #男子争抚养权被捅死案发细节曝光#】12月3日,河南许昌#拦车争抚养权被捅死案未当庭宣判#。被害人张某某的妻子岳女士表示,张某某曾向法院起诉离婚但被驳回,“我当时不想离婚还是因为孩子,另一方面即使离婚我也不确保自己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法院认为,张某某要求与岳女士离婚,岳女士不同意,张某某提交的证据亦不能证明其与岳女士夫妻感情已经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且双方婚生女儿尚且年幼,正是需要父母共同呵护的时候。被告人岳某某的辩护律师殷清利告诉记者,二审历时四个半小时,控辩双方从事实认定是否遗漏、被害人是否先行出手殴打、是否适用防卫、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区分、对死缓适用是否得当等焦点展开质辩。殷清利称,公诉机关主要还是坚持一审的观点,岳女士对案件的发生有刺激作用等。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岳女士与张某某对矛盾发生、升级均有责任,二人厮打的同时,岳某某持预先准备的刀下车,朝张某某要害部位连续捅刺,在张某某倒地失去反抗能力后,仍双手持刀猛刺其胸部,岳某某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结合案发起因,岳某某事先准备刀具,岳某某想杀死张某某的供述等因素,岳某某的捅刺行为不具有防卫性质。殷清利说:“但从远端监控可以看到,张某某有主动殴打岳某某姐姐的情况。”岳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张某某从车机盖上下来后,一拳打到了她的太阳穴,“那处刚好有眼镜腿,他的这拳正好把我的眼镜打掉了。之后我弟弟才从车的后排出来。”殷清利认为,岳某某虽携带刀具,但在车内待了近三小时未下车,可见持刀之前无杀人意愿。张某某四次阻击,连续踹击前挡风玻璃致破碎,张某某跳下车后又对岳女士先行殴打,在此情形下应认定存在严重对人身安全的紧迫危险,进而应当认定防卫因素。“所以我们认为,一审裁判死缓量刑畸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