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一名年仅39岁的烟花店主彭某某,在举报公职人员之后燃爆自己的门店,并喝下大量农药,目前医治无效已去世。
综合公开信息,彭某某的举报直指当地街道、应急局、城管等部门工作人员,声称对方多次无偿索要烟花、财物,且“不买单”。12月1日,郴州市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全面核查。
39岁正当壮年,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谁会把自己的心血和经营了两年的烟花店付之一炬?谁会愿意以这种极端、惨烈的方式告别家人?
总的来说,关于以下几点问题,我们期待一个明确调查结果:
第一,郴州市的政策具体怎样调整?彭某某的烟花店是否在禁燃区?
根据郴州市政府官方网站信息,今年10月27日,该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城区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结束时间为11月26日。相比2023年该市发布的实施办法,禁燃区范围明显扩大,其中彭某某烟花店附近的大型社区“华泰城”被纳入禁燃范围。也就是说,两年前,彭某某的店不在禁燃区,但是按照新的征求意见,疑似又被列入了禁燃区。
但问题是,目前该文件刚结束征求意见阶段,其效力本就存疑。但无论如何,只要涉及到政策变动,尤其是涉及行业准入与退出的重大调整,都应给受影响各方留有合理过渡期,并配套相应的补偿机制,不知道郴州是否给了这些小微经营主体以过渡时间?
第二,彭某某举报公职人员“受贿”“一刀切”,是否确有其事?
烟花爆竹确实是高危行业,国家也专门出台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把怎么审批、店铺可以开在哪儿、怎么储存、怎么卖都写得清清楚楚。说白了,只要商户按规矩来,法律是允许正常做生意的。
如果在这个前提下,某些公职人员简单粗暴“一刀切”执法,再或者为了一己私利搞“双标”,今天查这家、明天查那家,对送钱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没有“表示”的商家下重手,那这完全是把普通人往绝路上推,是公职人员里的“蠹虫”,不仅与国家政策相悖,给当地政府抹黑,更破坏了当地营商环境,寒了老百姓的心!
第三,彭某某的维权通道是否被堵死?
彭某某的事件,正常的诉求本应通过信访、纪检、司法等合法渠道得到回应,是否因为前期他的合理诉求石沉大海,或者相关实名举报遭到漠视,他才用了极端方式作为最后的 “呐喊”?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公器,绝非谋取私利的工具,更不能成为欺压商户的“利器”。
期待联合调查组能全面彻查事件真相,给公众一个交代。各地更应以此为镜,检视政策制定、执行的各个环节,补齐社会治理短板,让每一个努力生活的普通人,能感受到执法的温度与社会的公平。
作者:杨钰莹
编辑:刘婉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