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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湖南隆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采取暂停药品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2025年第11号)

经对湖南隆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综合评定,结果不符合规定,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2025年11月25日起对上述企业采取暂停药品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通告(企业详情见附件)。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暂停药品销售企业信息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仓库地址

经营范围

许可证编号

检查发现的主要缺陷问题

1

湖南隆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街道环保中路188号2号厂房B604

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街道环保中路188号2号厂房B204、B304、B404、B504

中药饮片(不含罂粟壳)、化学药(含原料药)、生物制品(不含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不含血液制品)、中成药、(不含冷藏药品、不含冷冻药品)

湘AA731a00243

计算机系统不能满足药品可追溯要求;从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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