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观新闻)
在今天国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晗表示,台湾居民可自愿申领大陆身份证件,这是其享有的合法权利。
张晗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台湾居民回大陆定居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持《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后,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流程与大陆居民一致。
张晗还介绍了台湾居民居住证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申领办法。她说,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台湾居民来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台湾居民符合投靠大陆直系亲属、系大陆居民配偶、在大陆投资以及专业领域人才等情形的,可以向拟定居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定居申请。
张晗特别提醒,台湾居民申领上述证件完全是自愿行为。在申领上述证件过程中,除办证机构收取证件工本费外,其他任何非官方机构和人员以代办、中介等名义提供有偿服务的行为都是非法和违规的,要谨防上当受骗。大陆相关主管部门在受理、审核、批准过程中,将依法严格保护台湾居民有关申请材料,不会泄露当事人个人资料和证件信息。
原标题:《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可自愿申领大陆身份证》
栏目主编:樊江洪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余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