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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石创披露近五年监管情况 涉及信息披露违规及控股股东减持未及时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06,证券简称:阿石创)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显示,公司近五年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共收到一次监管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一次警示函,相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公告显示,2022年3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2022〕第38号)。经查,公司2022年1月收到一笔246.50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03%,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3月4日才予以披露。该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已组织相关部门完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报告职责和流程,强化政府补助等事项的识别与披露管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信息披露培训,提升合规意识,确保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此外,公告披露,2024年7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钦忠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对陈钦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59号)。经查,陈钦忠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期间存在多次未及时披露减持情况的违规行为:

2020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陈钦忠一致行动人福州科拓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8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3%;2021年2月1日至2月22日,陈钦忠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22.9万股,占总股本0.87%。上述累计减持比例达1%时,未及时告知公司并披露相关提示性公告。2021年3月1日至3月2日,陈钦忠在未公告情况下再次减持54万股,占总股本0.38%。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陈钦忠已就上述事项深刻认识问题严重性,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规范股份交易行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要求提交书面报告。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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