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鑫科技”,601218.SH)于2025年12月3日发布公告,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杨扬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部分公司股份。此次减持数量占其持股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整体规模较小,对公司总股本影响有限。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据公告披露,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日,杨扬女士持有吉鑫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1,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4%。其持股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无其他特殊持股安排。
| 股东名称 | 杨扬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91,058股 |
| 持股比例 | 0.0094%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91,058股 |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根据公告,杨扬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安排如下: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22,764股 |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023% |
| 减持方式 | 集中竞价减持 |
| 减持期间 | 2025年12月24日~2026年3月23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 减持价格确定方式 | 按市场价格确定 |
公告同时指出,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风险提示与后续安排
吉鑫科技在公告中提示,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杨扬女士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政策调整等因素,选择部分实施或放弃本次减持计划。此外,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表示,将在减持期间督促杨扬女士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计划的预披露,符合上市公司高管减持股份的信披要求,市场可关注后续减持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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