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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荣昌法院建立人大代表监督新机制

(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胡文丽             陶亚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切实将人大监督作为提升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质效、破解执行难题的重要推动力,今年以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建立人大代表监督法院执行工作新机制,构建执行案件一体化监督新格局,不断提升执行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建章立制 筑牢根基

  如何破解“执行难”问题,将人大监督深度融入执行工作全过程?荣昌法院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探索人大代表监督法院执行工作新机制。   9月8日,荣昌法院出台《关于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执行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原则、主体、内容、流程、反馈及保障6方面26项具体举措。同时,邀请重庆市、荣昌区两级人大代表共31人为执行监督员,并为他们颁发了聘书。   “人大代表作为执行监督员,可以对我院的执行立案、强制措施、案款管理、执行结案、执行异议、涉执信访开展监督。”荣昌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德高表示,针对社会关注度高、执行难度大的案件,或者采取强制清场、扣押大型财产等重大执行行动前,荣昌法院都会主动邀请执行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通过事前向执行监督员介绍案情、执行风险及预案,事中全程规范执行并解答执行监督员疑问,事后认真听取执行监督员评价建议,确保监督见证不走过场。

牵头督办 促成闭环

  如何确保监督实效?荣昌法院建立了闭环式意见征集与反馈机制。   荣昌法院专门设立了联络专员,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执行工作简报,通报重点数据、典型案例及难点问题。同时,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视为发现执行工作问题的“线索库”,建立专门台账,由院长或执行局局长牵头督办,限期办理并逐一向代表反馈处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我被邀请到法院见证执行工作后,凡是提出的意见建议,执行局相关人员都会及时进行反馈和解答,让我看到了他们工作的效率和用心。”重庆市人大代表、荣昌法院执行监督员赵景丽说。

实体运行 培育硕果

  自监督机制建立以来,荣昌法院邀请人大代表监督大型执行行动现场3次,参与工人工资案款集中发放活动1次,在拘留所见证当事人达成和解1次。   在该院办理的深圳市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某电子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中,荣昌法院第一时间启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法院执行工作机制,邀请重庆市、荣昌区两级人大代表全程监督本次执行行动。通过精密筹划,制定财产搬离以及处突预案,协调荣昌法院各部门警力、人员、车辆,维护执行现场秩序,保障人员安全。及时强化沟通,向人大代表通报整体案情,针对本案执行症结重点释明,根据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优化完善执行方案。开放现场见证,人大代表在执行现场对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规范的执行通知、文书送达、财产搬离程序予以全程监督。同时,人大代表协助执行人员做好释法说理,耐心安抚现场工人情绪,最终本案成功办结。   在“深入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全市法院重点联络活动中,27名全国、市人大代表走进荣昌法院,深入了解规范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建立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法院执行工作机制等,给予了一致好评。

成效初显 绘就新篇

  荣昌法院以主动开放的姿态接受监督,进一步强化司法权威,通过外部视角“体检”,增强抵御风险、解决难题的能力,打造践行“监督就是支持”理念的生动范本。   荣昌法院将人大代表监督嵌入执行这一司法关键环节,确保人民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民主渠道,对司法工作进行实时、有效监督,让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盼通过代表监督更直接地转化为改进法院工作的具体行动,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在荣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长春看来,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法院执行工作,是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促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有益实践。   “法院主动接受监督,实质上是主动将执行工作置于国家治理体系大格局中,借助人大的力量,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大格局,为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开辟了新的路径。”秦长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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