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5-04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7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文进先生召集,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12月1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徐文进先生、翟军先生、丁旭春先生和宋才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温素彬先生、张洪发先生和张利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进行表决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预计公司2026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74,630万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徐文进先生、翟军先生和丁旭春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2026-2028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拟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合作。国信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2026-2028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徐文进先生、翟军先生和丁旭春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公司认为: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资质。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国信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经营情况良好,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徐文进先生、翟军先生和丁旭春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14:30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会议厅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一至三项议案。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文进,男,中国国籍,1977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2017.01一2018.12挂任南京市雨花台区委常委、副区长),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0.04一2021.06挂任泰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泰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兼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徐文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徐文进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徐文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翟军,男,中国国籍,1973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历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交易清算部副经理、南京玄武门营业部经理,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副经理、经纪业务部副经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零售客户服务总部副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翟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翟军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翟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旭春,男,中国国籍,1967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处处长兼党支部书记,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江苏省国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丁旭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丁旭春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丁旭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才俊,男,中国国籍,1980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苏州苏新聚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宋才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才俊先生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苏州苏新聚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宋才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温素彬,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江苏海洋大学商学院教师、副教授,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现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兼任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三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温素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温素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洪发,男,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九三学社社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教师,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主任、副秘书长、常务理事,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现任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洪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张洪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利军,男,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一级律师、建造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席,兼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利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张利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对2026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预计2026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发电”)、江苏国信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天然气”)、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抽水蓄能”)、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然气”)、江苏省国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研究院”)、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数智”)、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保险经纪”)、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医药”)、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大酒店”)、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综合能源”)、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金财险”)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74,630万元。
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进先生、翟军先生和丁旭春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本辉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投资、管理、经营、转让,企业托管、资产重组、管理咨询、房屋租赁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4,371,553.14万元,净资产12,258,322.55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725,956.68万元,净利润632,775.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华
注册资本:89,147.588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2213室
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天然气水合物等新能源的开发,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787,023.4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96,020.98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52,552.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025.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 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庆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建南路东侧
经营范围:电能的生产与销售(限经批准的新海发电公司划拨机组);发电项目开发;售电服务;供热管网建设;热力销售;发电废弃物利用的技术研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7,568.70万元,净资产-16,530.08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56,248.78万元,净利润643.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 江苏国信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实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61层A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01,716.67万元,净资产99,430.94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9,159.47万元,净利润8,208.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 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施曙光
注册资本:17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镇吴村富子岕88号
经营范围:建设与运营6×25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及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95,534.75万元,净资产190,360.95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06,814.31万元,净利润9,298.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 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爱军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号紫峰大厦37楼
经营范围:天然气输送与销售;天然气管网投资、管理及其他实业投资;相关经济信息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21,253.03万元,净资产179,418.44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51,581.20万元,净利润11,207.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 江苏省国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旭春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38号正洪大厦13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政策法规课题研究;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标准化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499.81万元,净资产8,020.78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636.52万元,净利润17.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 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8号和泰大厦11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提醒通知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9,652.63万元,净资产5,333.75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732.65万元,净利润252.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亮
注册资本:5,9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0号益来国际广场12层
经营范围:保险经纪业务(按《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招标代理(保险服务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222.47万元,净资产5,933.52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789.03万元,净利润296.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 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冬宁
注册资本:26,613.4398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8号-28五、八、十、十一、十五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医疗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诊所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医院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光学玻璃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557,312.53万元,净资产63,692.67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741,402.67万元,净利润7,797.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 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小冬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玄武区长江路88号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制售中、西餐)、游泳池、网球场(馆)、茶座、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百货销售;商务中心综合配套服务;物业管理;卷烟、雪茄、烟丝零售;汽车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代收代缴水、电、天然气费;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031.98万元,净资产451.51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355.58万元,净利润-52.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立民
注册资本:87,667.25585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监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电气安装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铁路机车车辆设计;铁路机车车辆制造;铁路机车车辆维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环保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房屋拆迁服务;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固体废物治理;铁路机车车辆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船舶港口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72,197.75万元,净资产265,734.46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91,677.06万元,净利润14,495.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加明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3号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648,117.05万元,净资产1,044,359.65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056,637.60万元,净利润50,323.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1. 国信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新能、连云港发电、国信天然气、溧阳抽水蓄能、江苏天然气、国信研究院、国信数智、恒泰保险经纪、江苏医药、国信大酒店均为国信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下列公司也构成关联关系,具体关系如下:
(1)国信集团高管的近亲属在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担任高管职务;
(2)国信集团高管在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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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 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 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5. 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资产评估结果等作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5-04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合作(2026-2028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合作。国信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2. 国信财务公司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2026-2028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进先生、翟军先生和丁旭春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国信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书璟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24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历史沿革及财务状况
国信财务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4日,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业绩优良,具备较强的企业实力。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信财务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国信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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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联关系说明
国信财务公司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国信财务公司在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根据公司的要求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1. 存款服务
国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活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等服务。
2. 授信服务
国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和非融资性保函等服务。
3. 结算服务
国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协助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以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其他客户单位之间或其他第三方之间提供资金结算服务。
4.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国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同业拆借、财务顾问和开立存款证明、资信证明、银行询证函等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1. 存款服务:国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限基准利率,也不应低于同期国信财务公司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 贷款服务:国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利率,也不应高于同期国信财务公司向任何相同评级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3. 结算服务:国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国信财务公司向任何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国信财务公司免予收取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的汇划费用。
4. 同业拆借服务:国信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的信托公司提供同业资金拆出的价格,参照当时市场资金价格,按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有关规定执行。
5. 其他服务:国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也不应高于国信财务公司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国信财务公司免予收取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立存款证明、资信证明和银行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为本公司提供的一般性咨询顾问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除外。
国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的价格要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所提供的同种类金融服务的价格,否则本公司有权选择其他第三方提供金融服务。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 关联交易的限额
(1)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之间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作出相应限制,国信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监控实施该限制。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信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00亿元。
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信财务公司存款超出最高限额的,国信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转至公司的银行账户。
(2)最高授信额度
协议有效期内,国信财务公司给予本公司的最高授信额度,第一年为人民币290亿元;第二年为人民币310亿元;第三年为人民币330亿元。企业授信可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同业授信可用于同业拆出等业务。
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信财务公司年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国信财务公司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年日均贷款余额。
2. 关联交易的有效期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相关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国信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国信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贷款、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国信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七、本年度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1,043,310.00万元,贷款利息支出18,383.77万元,存款余额为613,050.51万元,存款利息收入13,623.16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贴现票据0万元,贴现利息0万元。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