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临2025-051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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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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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1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亚百货”)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46,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此担保额度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3月14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拟为新亚百货办理总额不超过6,000.00万元借款本金最高额担保的议案》,同意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简称“泗阳雨润”)为新亚百货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6,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此担保额度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11月21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新亚百货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46,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同意泗阳雨润为新亚百货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6,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此担保额度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
公司及泗阳雨润分别为新亚百货在民生银行淮安分行办理总额5,34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为贷款延期担保,延期期限不超过2026年6月1日,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44,890.00万元,泗阳雨润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5,340.00万元,均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公司及泗阳雨润与民生银行淮安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4-047)、2025年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5-007)、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5-042)。
(二)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及泗阳雨润为新亚百货在民生银行的5,34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临时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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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百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最高额担保,担保额度为5,340.00万元,担保期限及担保方式最终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形成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运营及经营发展,有利于经营稳定,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70,130.99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11%,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70,075.99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5.00万元。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55.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