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11月30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发布《关于南运河特大桥“4·23”桥梁支架垮塌事故参建单位安全管理突出问题挂牌督办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对河北省邯港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南运河特大桥“4·23”桥梁支架垮塌事故参建单位安全管理突出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25〕993号)有关要求,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关于邯港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南运河特大桥“4·23”桥梁支架垮塌事故参建单位安全管理突出问题挂牌督办整改方案》(冀交函公〔2025〕497号),并组织有关单位对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导检查。目前各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已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事故参建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事故参建单位深刻反思,坚决贯彻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制定整改目标任务,全面扎实推进整改。一是紧盯关键环节,深化隐患治理。先后开展隐患检查工作7次,对排查出的341项隐患建立台账,目前各项隐患整改已完成。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健全管理体系。新制定和修订包括基础管理类、决策机制类等25项制度文件,形成完备的安全制度体系。三是健全责任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四级责任清单,形成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安全生产格局。四是规范建设管理,严格合同履约。全面排查各施工单位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各阶段合法合规情况,杜绝违规签约、漏备案、履约不合规等问题。五是严管劳务队伍,狠抓源头治理。所有进场人员均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作业。六是强化科技兴安,实施智慧管控。南运河特大桥重要工序全部接入监控平台,特种设备安全防护实现全覆盖。
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督办工作情况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按照部挂牌督办整改要求,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完成对事故参建单位的整改督导工作。一是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事故进行提级调查处理,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严格调查取证,对违法案件严肃处理。二是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整改期间,河北省交通运输厅2次组织召开专题安全生产约谈会。被约谈单位深入剖析了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并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印发《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安全生产末端落实机制十项措施》等文件,细化实化各部门职责任务,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
三、挂牌督办整改情况公示
截至2025年11月15日,事故参建单位对交通运输部挂牌督办要求的整改内容已全部完成,整改期间未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认为事故参建单位安全管理问题整改取得积极成效,基本达到了挂牌督办预期效果,现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反映。
据了解,4月23日,河北省邯港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南运河特大桥左幅第19跨现浇段发生支架垮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建设单位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和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投资的河北高速邯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河北高速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控股的河北联蜀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北保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今年6月,交通运输部根据《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决定对河北省邯港高速公路工程南运河特大桥“4·23”桥梁支架垮塌事故提级管控,并实施挂牌督办。
督办要求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职责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尽快查清有关原因,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压实参建各方安全责任,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