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长安街知事
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依法惩治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被称为“跑圈第一骗”的林某会诈骗案在列。
通报称,诈骗11万余元的林某会一审被判刑3年。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林某会 资料图2000年出生的林某会长期混迹在“跑圈”,在圈子里小有名气。
据《检察日报》此前报道,2024年4月11日,北京大学在读的小敏看到一位同学转发的某品牌耳机测评活动,随即通过该同学添加了林某会的微信。
林某会称,该耳机测评活动并不收费,但需要先缴纳1099元押金。他又介绍,当前秦皇岛和兰州的马拉松配速员都缺额,可以帮小敏报名,但同样要先交699元和899元押金。
转账后,小敏并未收到耳机,也没有接到配速员入选通知。林某会则直接不回复消息。小敏发现,同时间段竟有14名同学有相似经历,于是4月21日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报案。4月23日,林某会在杭州被抓。
经查,2024年4月至案发,林某会骗取小敏等14名大学生共计33864元,全部被其用于吃喝玩乐。此外,2024年1月,他还谎称自己手中有多个马拉松赛事的参赛名额,骗取吕先生先85500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林某会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依法可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于2024年10月31日以诈骗罪判处林某会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无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林某会受审
最高法表示,林某会的行骗手段并不复杂,却能在短时间内诈骗10余名被害人巨额钱财,主要是利用其在马拉松赛事圈内的知名度轻松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并利用网络社交平台使其发布的虚假信息得以快速广泛传播。
最高法提醒,在参加兴趣交流等社交活动中,要警惕他人利用“圈子”信任行骗;各类活动、赛事主办方,要加强官方宣传和风险提示,保证活动规则公开、透明,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