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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书香社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本报特约评论员

    随着全民阅读的服务网越织越密,书香渐渐飘向每个角落,由沿海发达地区向内陆城市、偏远山区扩展延伸,惠及基层群众范围日益扩大。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要加大优质内容供给,建设用好全民阅读设施,完善青少年、老年人等不同人群阅读服务,鼓励促进全民阅读的新技术、新载体、新设施等开发应用,创新开展丰富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将为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条例以立法形式将全民阅读工作已有的做法、经验、模式等转化为制度安排,明确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原则、目标、任务和措施,为推进书香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传承优良传统、推进全民阅读,是提高国民素质、涵育民族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铸魂工程、固本工程。自2014年起,“全民阅读”连续12年被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首个国家级全民阅读规划《全民阅读“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印发。“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中国’”。《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推进书香社会建设”成为大力繁荣文化事业的重要内容。从耕读传家的古训到书香社会的愿景,阅读已从个人兴趣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文化的种子播撒在广袤的中华大地上。

    随着全民阅读的服务网越织越密,书香渐渐飘向每个角落,由沿海发达地区向内陆城市、偏远山区扩展延伸,惠及基层群众范围日益扩大,国民综合阅读率从2012年的76.3%上升至2024年的82.1%,人均阅读量从6.74本增加至8.31本。对一个人口超14亿的大国而言,数字的每一点微小变化,都意味着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人阅读生活的巨大改善。从北京“旧书新知”活动中读者在泛黄纸页间寻觅文明密码,到“书香羊城”大篷车巡展带来英雄故事宣讲,再到“长江读书节”掀起读书热潮……400多个城市常设读书节、读书月。人们在阅读中汲取智慧力量、感悟美好生活、丰富精神内涵。

    今年3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对阅读推广、阅读服务、阅读保障、法律责任等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以条例的形式对全民阅读进行鼓励、软硬件建设支持,能够进一步促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尤其是对青少年等群体培养阅读习惯会有更有效的促进作用。比如,鼓励车站、机场、客运码头、游客中心、宾馆、银行、商场、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设立相应的阅读设施,支持在有条件的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提供便利可及的阅读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国家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者寒暑假期间向公众开放内部图书馆、图书室等,提供全民阅读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政策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等。从法律上为全民阅读提供保障,将为书香社会建设注入更强劲动力。

    近年来,全民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一直在扎实推进。2017年3月,《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促进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和传播,支持开展全民阅读。2018年1月《公共图书馆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在推广全民阅读、开展阅读指导等方面的职责。这两部法律确立了全民阅读的法律地位,体现了我国对全民阅读和书香社会建设的高度重视。在此基础上制定专门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进一步明确要加大优质内容供给,建设用好全民阅读设施,完善青少年、老年人等不同人群阅读服务,鼓励促进全民阅读的新技术、新载体、新设施等开发应用,创新开展丰富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将为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书籍是文明的载体,阅读是文脉的赓续。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深入推进全民阅读,涵育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阅读风尚,让读书更好涵养每个人的精气神,我们有理由期待,以建设书香社会为抓手促进文化强国建设,必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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