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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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议案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二)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11 日(星期四)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二)(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0 号东方嘉盛大厦 6 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春伏
电话:0755-29330361
传真:0755-88321303
电子邮箱:ir@easttop.com.cn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附件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9”,投票简称为“嘉盛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 ,出席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进行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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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单位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5年 月 日
注: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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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连同参会登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孙卫平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股本由269,762,480股增加至377,667,47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9,762,480元增加至377,667,472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职能。《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已就相关情况知会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后方可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制度及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更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议案2.22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01、2.02、2.07、2.12、2.13、2.14、2.15、2.21、2.22、2.23、2.28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2.01、2.02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余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12月17日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一鸣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股本由269,762,480股增加至377,667,47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9,762,480元增加至377,667,472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职能。《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不设监事会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我们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5年5月30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024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由269,762,480股增加至377,667,47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9,762,480元增加至377,667,472元。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根据前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后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三、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除《公司章程》修订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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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等部分制度的制定、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公司章程》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对照表中条款编号变化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不再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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