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11月3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获悉,随着全区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入关键阶段,内蒙古矿山安全治理体系逐步实现从“被动防御”向“主动治本”、从“人防为主”到“技防引领”的系统性升级,一条指向“本质安全”的实践路径日益清晰。
治本攻坚,首在清除隐患。内蒙古着力构建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长效机制,出台《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管理办法》,对全区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全量汇总、台账管理、闭环跟踪,为每一条重大隐患戴上“紧箍咒”。2024年行动开展以来,企业与监管部门累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1400余条,常态化专项整治查处各类问题隐患7.3万余项,事故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同时,推动945处矿山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矿山企业内部职工报告隐患2.4万余条,企业兑现奖励175万余元,实现隐患“内部报告、内部处理、内部解决”。
向科技要安全,是本次攻坚行动的鲜明导向。内蒙古多个矿山的传统高风险作业场景正被智能化技术全面重塑。截至11月末,井下,301个智能化采掘工作面有效降低人工作业风险;地上,683台无人驾驶矿卡在47处露天矿中高效运行,“无人则安”照进现实。另有6898台煤仓清堵装置、493套“电子围栏”有效防范机械伤害与区域侵入,立体化监测预警网络实现风险精准识别与早期干预。
内蒙古直指“关键少数”,组织开展矿山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专门安全教育培训3000余人次。现已实施“行政处罚+行为记分”双轨惩戒,累计完成“五职”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229次、718分。同时,推动国有煤矿企业总工程师“进班子”、安全副矿长垂直管理,真正强化了专业话语权。深入推进矿山企业班组及安全文化建设,指导320家矿山企业评选安全班组728个、优秀班组长833名,员工安全文化素养显著提升,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在重大灾害防治方面,内蒙古坚持“一地一策、一矿一案”。内蒙古矿山安监部门通过系统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综合治理,全面查清500余处矿山隐蔽致灾因素,其中5处煤矿依据普查结果调高灾害设防等级,实现了从“治已病”到“防未病”的前瞻性布局。科学提出了冲击地压防治“23条硬措施”,并规范了油气与煤炭矿权重叠区交叉开采安全管理,推动重大灾害防治走向系统化、精准化。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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