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团结报)
转自:团结报
□瞿杨生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在深圳对手机行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合规指导,直指流量劫持、强制跳转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这些隐藏在技术外衣下的商业手段,实则是数字时代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变相剥夺,其本质与传统的“强买强卖”如出一辙。
想象走进商场时,店员强行将你从想去的店铺拉进另一家店;或是选购商品时,卖家暗中调包、强迫交易。这种在实体商业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如今在数字世界却以“强制跳转”的形式大行其道。用户点击链接时被强行导入其他应用,浏览网页时莫名跳转到下载页面,关闭弹窗时误入预设陷阱……这些看似技术问题的现象,实则是精心设计的商业策略。
过去商贩依靠体力优势强行交易,现在平台则利用技术特权和规则漏洞完成用户绑架。技术进步本该带来更开放的市场环境,却在这里异化为限制选择的工具。
这种行为正在扭曲市场竞争的评判标准。健康的市场竞争应当聚焦于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比拼。当企业发现通过技术手段可以轻松劫持流量、强制转化用户,就会削弱提升产品体验、优化服务质量的内在动力。长此以往,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将逐步失效,最终损害的是整个行业的创新生态和消费者的长远利益。
数字文明的进步,最终要回归到对人的尊重。制止“强制跳转”不是限制创新,而是为创新指明正确方向——技术应当用于提升用户体验,而非剥夺用户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