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92025006号和0292025007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广西先生进行立案调查。
经自查,公司存在历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资金占用已于2025年4月24日全部归还。公司高度重视资金占用事项,已组织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关键岗位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中涉及的相关规则,并开展关联方资金往来、信息披露与合规运作专项培训,通过以学促改手段,制定长效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上述事项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海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