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菲电气”,股票代码:001255.SZ)于2025年11月28日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海宁云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海宁云格”)、海宁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海宁聚成”)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97%(约2.95%)。本次减持计划源于股东自身资金周转需求,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
股东及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海宁云格与海宁聚成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博菲电气159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3921%。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总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海宁云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30.00 | 10.7576 |
| 海宁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60.00 | 7.6345 |
| 合计 | 1590.00 | 18.3921 |
公告显示,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已履行完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锁定期承诺。其中,海宁云格与海宁聚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作出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即至2023年3月31日),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经除权除息调整后)。
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根据披露,海宁云格与海宁聚成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两种方式实施减持,具体安排如下: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股份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
| 海宁云格 | 180.00 | 2.0821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
| 海宁聚成 | 75.00 | 0.8676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
| 合计 | 255.00 | 2.9497 | — | — |
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3个月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3个月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需符合此前承诺的“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经除权除息调整后)”。
减持原因与合规性说明
公告明确,本次减持系海宁云格与海宁聚成“自身资金周转需求”。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二者已严格履行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包括:
- 锁定期承诺: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未转让股份,锁定期已于2023年3月31日届满;
- 减持价格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经分红、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调整);
- 信息披露承诺:减持前已提前3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履行披露义务。
博菲电气董事会表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违规减持风险。
风险提示与市场影响
公告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海宁云格与海宁聚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最终实施及实施力度。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370万股,占总股本62.1167%,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公司同时强调,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目前,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已达同期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以上,最近20个交易日股价(向后复权)均高于每股净资产及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符合监管对股东减持的基础条件要求。
对公司股权结构的潜在影响
若本次减持计划全额实施,海宁云格与海宁聚成的持股比例将分别从10.7576%、7.6345%降至8.6755%、6.7669%,合计持股比例从18.3921%降至15.4424%,但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整体持股比例仍达62.1167%-2.9497%=59.167%,控制权稳定性不受影响。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本次减持规模占总股本不足3%,且以机构股东“资金周转”为主要原因,属于股东正常流动性管理行为,对公司基本面及长期投资价值影响有限。投资者可关注后续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公司经营数据变化。
浙江博菲电气主要从事电气绝缘材料、复合材料等产品的研发与生产,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23亿元,归母净利润1.0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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