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9日,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093,证券简称:南华期货)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主要针对H股股份转让格式及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备置时限等条款进行调整,以符合香港市场监管要求及实际操作需要。
公告显示,此次修订源于公司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该次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及H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2025年1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上述授权,审议通过了根据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修改意见修订的《公司章程(草案)》。
具体来看,修订条款主要涉及两方面: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转让。 |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转让。所有H股的转让皆应采用一般或普通格式或任何其他为董事会接受的格式的书面转让文据(包括香港联交所不时规定的标准转让格式或过户表格)。如公司股份的转让人或受让人为香港法律不时生效的有关条例所定义的认可结算所或其代理人,书面转让文件可用手签或机器印刷形式签署。所有转让文据必须置于公司之法定地址或董事会不时可能指定的其他地方。 |
| 第六十七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 | 第六十七条表决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该委托书委托表决的有关会议召开前24小时,或者在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备置 |
上述修订旨在进一步明确H股股份转让的具体操作规范及代理投票的时间要求,以适应香港市场的交易结算惯例及监管规定,为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的规范运作奠定基础。
南华期货董事会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告落款时间为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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