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我省召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海南“商转公贷款”将新增“带押直转”方式。 记者 杨作品
“商转公贷款”政策调整后
有2种办理方式
据介绍,本次“商转公贷款”政策调整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突出变化:一是新增“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在原有“自筹结清”办理方式的基础上,增加“带押直转”模式,改变现行“商转公贷款”“先还后贷”的办理方式,借款人无需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贷还贷”,直接完成贷款的置换。二是拓宽了“商转公贷款”支持范围。将原有“商转公贷款”仅支持新建商品住房,拓宽至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保障性住房等购房类型,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群体,满足多样化贷款需求,加大住房消费支持力度。
本次政策调整后,“商转公贷款”的办理方式有两种:一是“带押直转”方式,二是“自筹结清”方式。“带押直转”方式是指“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办理对应房产第二顺位抵押登记,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到原商贷银行指定账户,专项用于结清原商贷。“自筹结清”方式是指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借款人须先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并注销原商贷房产抵押登记,再重新办理公积金贷款对应房产抵押登记,贷款资金划转到借款人个人账户。
“带押直转”要求在海南
连续缴存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
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借款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借款人应符合本省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贷款基本条件。二是借款人原商贷已还款12个月(含)以上,且近12个月(含)连续正常还款,无贷款逾期记录。三是借款人原商贷所购住房在本省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权属明晰。除向原商贷银行设定抵押外,未设定其他抵押、居住权登记事项;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四是借款人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全部结清原商贷余额。
借款人申请“带押直转”办理商转公贷款时,还需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一是主借人在本省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二是借款人原商贷所购住房是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本省唯一住房或在全国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贷款”额度
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基准额度
关于“商转公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按我省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基准额度执行。即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含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等),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10万元;购买二手自住住房,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商转公贷款”额度不上浮,单笔具体可贷额度根据公积金贷款计算规则核定。
关于“商转公贷款”期限。不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长规定期限30年,同时不超过原商贷剩余贷款期限和不动产权证书上载明的用地使用权剩余年限。
关于“商转公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可登录“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或在我省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若触发贷款轮候机制
新增“商转公贷款”按顺序申请
据介绍。实施“商转公贷款”新政策后扩大了贷款资金需求,带来资金流动性风险加大,为切实保障资金需求和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是动态监控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优先用好现有结余资金,灵活用好贴息贷款融资工具,切实保障商转公贷款资金需求。二是建立“商转公贷款”与个贷率联动机制,根据个贷率情况实行按月限额和贷款轮候,保障“商转公贷款”正常办理秩序,防范“商转公贷款”集中申办的资金流动性安全。当个贷率达到95%时启动按月限额和轮候机制,每月受理限额为5亿元。当综合个贷率(含贴息贷款)达到110%时,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三是贷款轮候机制公开透明,若触发贷款轮候机制,新增“商转公贷款”按顺序申请,轮候申请顺序号由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通过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可通过“海易办”App查询轮候顺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