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11月20日,全国检验检测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全国认可检测条线工作人员齐聚一堂,共话检验检测监管体系建设实践层面的深度探索、制度层面的创新思考。
记者获悉,今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认可检测条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牢抓住“一个大市场、两个纲要、三个监管、四个安全”工作着力点,全力促改革、调结构、转动能,推动检验检测行业实现“规模优化、结构升级、动能转换”三大突破,行业长期存在的“小散弱”局面初步扭转,呈现“稳中向好、质效齐升”的良好态势。
铁腕治乱零容忍
今年7月,总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在往年基础上继续强化检验检测活动监管,坚持“严”字当头,对检测造假保持零容忍。记者获悉,今年的抽查明确提出国家级要查省级资质机构、省级抽查可以查国家级资质机构,以此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防止国家级证书变成违法机构的“护身符”“挡箭牌”。
在有序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基础上,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也不断深入推进。在机动车检验领域,总局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研究出台关于改革优化排放检验制度进一步强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在建筑保温材料领域,配套印发落实检验检测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此外,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无损检测探伤作业安全检查、伽马射线探伤行业专项排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等工作,夯实安全监管技术支撑。
在各地,以监管促规范已成共识。福建从严格资质准入、严格监督检查、严格事后处置三个方面提出11条具体措施,对全省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全链条、全覆盖监管;江苏梳理监管交叉与真空地带的典型情形,确立了“1+N”监管新模式,以清单形式细化9大行业监管部门职责;安徽针对案件移送这一关键堵点作出刚性约束,通过建立案件移送“3个工作日内启动、24小时内完成”快速通道,配套标准化移送材料清单,实现案件部门间高效流转、无缝衔接,创新协同监管机制。
信用分类施良策
检验检测行业本质上是信用行业,推行信用监管是应对当前行业管理法治基础相对薄弱等现实挑战的迫切需要。
今年3月,总局发布《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范》,对获总局资质认定的机构实施监管。按照规范,检验检测机构按照信用风险从低到高被分为A类(信用风险低)、B类(信用风险一般)、C类(信用风险较高)和D类(信用风险高)。总局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获总局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从而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围绕信用监管,各地实践已然颇丰。记者获悉,河北于2023年建立全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分类决策系统,制定河北省检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千分制指标体系,对每个机构“精准画像”、分类监管;安徽借鉴沙盒监管理念制定信用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安徽省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实施方案》,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的资质退出程序。此外,北京、云南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计分管理,量化评估、差异施策。
智慧监管驭先机
检验检测作为贯通产业发展全链条、赋能科技创新的关键要素,在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该行业实施监管,智慧化转型也是当前现实所需、大势所趋。
湖北研发“灵醒”大模型检验检测应用模块,可辅助执法人员通过语音指令快速完成笔录生成、法规匹配;内蒙古研发检测工具,对机动车检验疑点数据进行提取与分析,精准定位作弊车牌号码和时间,问题线索发现率达100%;江苏利用熵权法构建风险刻度尺,实现对机构的精准分级,对高风险机构实施高频次监管;浙江利用AI“秒读”数万份检测报告,精准锁定异常报告并触发核查……在各地,智慧监管的实践探索已经多点开花。
在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的同时,总局加强顶层设计与统筹规划,研究制定智慧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检验检测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方案,推动从“各自探索”到“一体联动”跃升。
制度筑基强筋骨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获悉,今年以来,检验检测监管制度建设力度空前,制修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总量已达9项,内容涵盖多个领域。
在行业纲领性制度层面,《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条例》立法进程加快推进。在行业信用建设方面,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范已经印发,《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正在修订。在具体领域检验检测方面,总局推动在《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中明确环境监测领域资质认定法律依据、排放单位明示暗示监测数据造假的法律责任、强化“谁使用谁管理”的监管责任,并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机动车排放检验造假情节严重判定标准,以“小切口”解决执法尺度不一的“大问题”;编制珠宝首饰类产品检验检测监管执法工作指引,加强重点领域检测市场针对性监管和协同监管。
各地也形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成果。如,河南颁布《河南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发展与监督管理办法》,江苏出台《江苏省检验检测条例》,安徽出台《安徽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宁夏发布《机动车检验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和《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综合监管一件事”实施细则》,湖南制订检验检测机构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四川、山西、青海、新疆等地推行资质认定质量评审员制度和授权签字人考核制度,强化从业人员监督检查。
严管厚爱锻铁军
今年7月,总局研究起草《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市场监管系统征求意见。该《办法》聚焦检验检测行业“人”这一核心要素,规定检验检测从业人员应当承担的主体责任,明确检验检测从业人员专业背景、工作经历、技术能力等应符合检验检测工作需要,完善了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力图填补“管机构不管人”的制度空白,得到西南五省的大力支持。
回望过去几年,队伍建设始终处于重要位置。据悉,总局通过建设“检验检测云课堂”学习平台、编制现场检查指引、健全案例通报制度等方式,着力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通过发布检验检测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现场检查要点,研究起草本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推动监督抽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在地方实践层面,湖北、辽宁等地推行“省市联合”“异地交叉”等监管模式,有效打破地域壁垒,促进交流互鉴;江西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出台约谈管理、监督检查规范、信用分类监管等3项机制文件;广西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协同监管工作规程》,云南、江苏等地制订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指引,为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立足“十五五”规划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的要求,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部署,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凝聚合力、精准施策、系统推进,必将推动检验检测行业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稳步发展。
□本报记者 陈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