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因自身经营需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756.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减持主体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4,195,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持有公司股份3,5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7,744,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9,419.60 | 5.17% | 华联集团为华联股份的控股股东 |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354.90 | 0.09% | 华联集团为华联股份的控股股东 |
| 合计 | 19,774.50 | 5.26% | — |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根据公告,华联集团本次减持计划的核心要素如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7,560,721股(即3756.07万股),对应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3月18日;拟减持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的股份;减持原因为华联集团自身经营需要。
公告特别指出,若在预披露期间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将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针对本次减持计划,公司提示了两方面核心风险。一方面,华联集团及华联股份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告同时强调,华联集团与华联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将在减持期间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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