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27日讯 为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设青岛市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中心的通知》,明确建设“市级中心+区域、行业分中心”的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服务网格,构建“人社牵头、部门协同、行业参与”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新机制。
《通知》中明确,将在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中心基础上,深度融合劳动争议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力量,建立市级一站式联合调解中心。该中心设置专门服务窗口,配备专业调解人员,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案件受理、纠纷调解、公益法律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实现纠纷化解“一窗受理、分类处置、限时办结”,全面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化解质效。
市级中心之外,青岛还将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较为集中的场所、园区、商圈及部分区(市)还将建立分中心,就近受理辖区内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形成“市级中心+区域、行业分中心”的立体服务网络,实现维权服务的便捷化和全覆盖。
为打造一支专业调解员队伍,《通知》中也明确了严格把关调解员选任条件,组建了由市仲裁院工作人员、兼职仲裁员,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以及总工会、工商联等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的专业队伍,并广泛吸纳律师、人民调解员等社会力量参与。与此同时,依托“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一体化平台”等,健全线上线下联合调解工作模式,实现劳动纠纷在线申请、在线调解。
充分发挥部门协同联动作用,我市将建立部门协同一体化工作机制。尤其是对于涉及群体性争议、新业态规则缺位等疑难案件,由调解中心召集相关单位联席研判,形成“一案一策”处置方案,同步向行业主管部门推送风险预警,实现了从单纯调处纠纷向源头预防化解的延伸。
《通知》中明确规范了一站式调解工作流程,明确了调解中心受理范围,并规范了从申请引导、审核受理到协商调解、协议履行的全流程。调解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解工作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结束,确属疑难复杂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保证了纠纷解决的时效性。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调解中心主动告知当事人仲裁、诉讼等救济渠道,确保劳动者权益保障路径畅通无阻。(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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