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基集团控股(01718)发布公告,于2025年11月25日,买方至健有限公司(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WANYOU (GROUP) HOLDINGS LIMITED(作为卖方)、目标公司万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及卖方担保人王汉强先生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销售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的51%,总代价为1500万港元。
于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由:买方拥有51%权益,且成为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而目标集团(万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Wanyou Sapphire Group Limited、Wanyou Amber Group Limited、全球严选有限公司)的财务业绩、资产及负债将并入集团的财务报表;及卖方拥有49%权益。
收购事项的条款乃由订约方经参考以下各项后公平磋商协定: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51%的估值及代价乃由独立估值师采用市场法厘定,主要透过(其中包括)将若干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的中位数15.05应用于目标公司截至估值日(即2025年9月30日)最近12个月的历史盈利计算得出,而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乃以各相关可比公司于估值日的市值除以其最近12个月历史盈利计算得出;目标公司的过往业绩;目标公司的综合资产净值;及目标集团的业务前景。由于收购事项是我们在电子商务领域迅速建立影响力的战略步骤,董事认为收购事项将为集团带来策略裨益及商业优势。目标公司的电子商务直播专业知识与我们的运营高度互补。通过共享销售渠道资源和增强的技术能力,我们双方可以共同实现显着的协同效应,从而提高我们的运营效率,并使我们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产品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