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刘建伟)近日,中国食品安全网接到多名郑州颐和医院患者及家属集中投诉,反映在该院住院期间不仅食用食堂饭菜后出现腹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更发现部分诊疗设备老旧异常,存在超期使用问题。为核实群众反映的双重隐患,本网迅速组建调研组赶赴郑州颐和医院开展实地调查,结果证实该院多台医疗设备处于超期服役状态,部分关键设备超期已逾10年,而食堂食品安全问题暂未发现明确违规依据。
食安不适与设备老旧引发患者担忧
“住院第三天吃了食堂的红烧肉和炒青菜后就开始拉肚子,更让人担心的是,给我做检查的心电图机看着特别旧,机身都掉漆了,护士说用了好些年了。”投诉人张先生向记者回忆,他因冠心病在该院住院治疗,除了遭遇消化道不适,诊疗过程中接触到的老旧设备更让他心生不安。与张先生有类似经历的2名患者,他们均表示在食用食堂餐食后出现不适,同时留意到门诊及病房内的血压计、超声仪等设备外观老化,部分设备甚至没有最新的校准标识,这些问题已一并向医院后勤及医务部门反映。
为查清事实,调研组于11月中旬先后两次进入郑州颐和医院。第一次未能进入食堂核心区,遂未发现明显问题。第二次在院方后勤部牛部长的陪同下,一起对食堂操作间、食材储存库、餐具消毒间等关键区域进行实地勘查,并查阅了食材采购台账、消毒记录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经核查,该食堂食材来源可追溯,消毒流程符合规范,近期食材抽检报告均显示合格,未发现过期变质食材及交叉污染等食品安全问题。
超期隐患浮出水面院方称使用合规
群众关于设备超期问题的投诉也引起调研组高度重视,在核查食品安全的同时,调研组同步对医院诊疗区域展开专项排查。在该院内科、外科、检验科、影像科等多个科室,调研组通过现场核查设备铭牌的方式,共查出超期服役医疗设备7台,涵盖心率检测仪、心电图机、超声诊断仪、等常用诊疗设备,其中多台大型设备超期使用时间已达6年。
(调研组发现的部分超期设备)
面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调研组邀请院方相关负责人共同对发现的超期设备进行查验,并查阅设备相关登记材料。院方却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脱,并表示所有设备均按照相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还有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校验合格证明,不存在超期服役的现象。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不得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郑州颐和医院的行为已明显违反该强制性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校验合格证明,仅能反映设备在检测那个时间点,被检测的特定性能参数达标,相当于设备性能的一张“瞬时快照”。而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不仅依赖检测的计量参数,还和长期可靠性、软件稳定性、机械部件疲劳磨损、材料老化等诸多因素相关。比如超期设备的塑料部件可能脆化、密封圈可能老化,放射类设备的辐射防护层可能衰减,这些潜在隐患都不在常规校验范围内。像郑州颐和医院那台超期的 DR 放射诊断设备,即便校验时成像参数合格,也无法排除辐射泄漏的风险,这些隐患极易在后续使用中引发诊疗误差甚至医疗事故。
从责任层面来看,医院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相关部门可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超期设备,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及违法所得,并给予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相关诊疗科目甚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若后续查实患者因使用超期设备导致健康损害,医院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若造成患者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相关负责人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本网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追踪后续整改及追责情况。
相关法规依据:
1.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