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检联动”机制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创新探索。当前,宁夏“府检联动”机制正在从框架构建向精细落实转变。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依托该机制,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做实行刑反向衔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在促进高质效办案方面成效显著。尤为重要的是,这一机制在深化协作中同步强化了互相监督,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检察机关要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完善“府检联动”机制,持续聚焦高质量发展中的法治需求,把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确保权力依法规范运行作为“府检联动”机制健康发展的基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