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秀 街坊秀

当前位置: 首页 » 街坊资讯 »

更便利了!郑州公安推行4项便民举措

近年来河南公安户政部门先后上线新生儿出生、退役军人服务、结婚落户和个人身后4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举措。为持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郑州公安机关深入落实便民服务举措,优化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极大提升了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和体验感。截至目前,郑州公安机关4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举措累计已办结业务9459笔。

郑州公安治安户政4项

“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流程

01

新生儿出生

“新生儿出生”由卫健、公安、医保、人社等部门相互配合联动,集成“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预防接种证办理”、“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父母一方参加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参保”、“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津贴支付”和“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等事项,可实现一次申请,多事项联办。

办理条件:

新生儿在河南省内助产机构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属婚内生育(河南省内办理结婚登记),父母民族相同,父母至少一方为河南户籍且为家庭户,随父母中河南籍、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儿年龄不超过1岁且未办理出生登记。

办理方式:

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为河南省内户籍居民的,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或“豫事办”APP进入“新生儿出生”模块,线上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登记新生儿相关信息,数据自动传送至公安部门办理出生登记信息,入户办理完成后,办理结果及入户信息自动流转至下一联办部门。申请人可通过“豫事办”APP或“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平台“我的”—“我的办件”功能,查询办理进度和电子化办理结果。

办理流程:

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业务线上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携带落户方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正副联不能私自裁切,是由户口登记机关裁切)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打印《居民户口簿》。

02

退役军人服务

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安、医保、人社等部门相互配合联动,集成“退役报到”、“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居民身份证申领”、“医保关系转入”、“社会保障卡申领”、“预备役登记”等事项,可实现一次申请,多事项联办。

办理条件:

当年度依法退出现役,需要办理恢复户口业务的河南省内落户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复员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可申办落户手续。

办理方式:

退役军人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或“豫事办”APP“一件事专区”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事项,线上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材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通过后,通过“省统一受理平台”推送至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审核办理恢复户口业务。申请人可通过“豫事办”APP或“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平台“我的”—“我的办件”功能,查询办理进度和电子化办理结果。

办理流程:

恢复户口业务线上办结后,申请人持申请时上传的材料原件,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打印《居民户口簿》;如需办理居民身份证,可当场采集信息、办理居民身份证。

03

结婚落户

结婚落户一件事由民政、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联动,集成“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状况变更”、“夫妻投靠迁移户口”等事项,群众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事项联办进行办理。

(一)户口登记

非主项信息变更

(婚姻状况)

办理条件:

申请人婚姻状况变更后,可申办户口登记非主项信息变更(婚姻状况)业务。

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或“豫事办”APP“一件事专区”结婚落户事项,线上申请结婚登记、户口簿婚姻状况变更,公安部门接到信息后,完成户口登记非主项信息变更(婚姻)审批。申请人可通过“豫事办”APP或“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平台“我的”—“我的办件”功能,查询办理进度和电子化办理结果。

办理流程:

非主项信息变更(婚姻状况)业务线上办理完结后,申请人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打印《居民户口簿》。

(二)户口迁移

(夫妻投靠)

办理条件:

申请户口迁移(夫妻投靠)双方均为河南省户籍,拟迁入户仅限家庭户。

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或“豫事办”APP“一件事专区”结婚落户事项,线上申请结婚登记、户口迁移(夫妻投靠),公安部门接到信息后,完成户口迁移业务的审核、审批和办理。申请人可通过“豫事办”APP或“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平台“我的”—“我的办件”功能,查询办理进度和电子化办理结果。

办理流程:

户口迁移(夫妻投靠)业务线上办理完结后,申请人携带落户方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迁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打印《居民户口簿》。

04

个人身后

个人身后一件事由卫健、医保、人社、司法、公积金、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联动,集成“遗嘱公证信息核查”、“社会保险待遇暂停”、“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基本养老金)和遗属待遇申领”、“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参保人员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取(因死亡支取)”、“已故人员股权登记信息查询(继承人查询)”、“驾驶证注销”、“户口注销”等事项,群众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事项进行办理。

办理条件:

逝者具有河南省内户籍。

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或“豫事办”APP“一件事专区”个人身后事项,线上申请个人身后各业务事项,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办理注销户口业务。申请人可通过“豫事办”APP或“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平台“我的”—“我的办件”功能,查询办理进度和电子化办理结果。

办理流程:

户口注销业务线上办理完结后,申请人须携带逝者身份证和户口簿到省内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加盖户口注销章并缴销逝者身份证,逝者为单身独户的,还应当缴销逝者居民户口簿。

特别提醒:

户口注销为个人身后“一件事”最后一项办理流程,建议各种社保关系、医保关系、公积金提取等处理完后再进行办理户口注销业务。

来源:中原网 记者 刘德华 张玉东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街坊秀 » 更便利了!郑州公安推行4项便民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