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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男子无证醉驾报废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酒后驾车、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辆均属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三者叠加更将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11月4日晚,南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六大队大塘中队在Y010乡道大塘至凤亭路段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依法查处一名同时存在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报废车辆等多项严重违法的驾驶人,其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重大隐患。

当晚20时45分许,执勤民警在执勤点发现一名摩托车驾驶人行驶状态异常,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靠近时,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浓烈酒气。经现场呼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60mg/100ml,涉嫌醉驾。

进一步核查发现,农某虽持有C1驾驶证,却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其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随后,民警将农某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79.97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

民警依法对农某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其机动车及相关证件。目前,已以危险驾驶罪对农某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示驾驶证准驾车型需与实际驾驶车辆完全一致,准驾不符性质上也属于“无证驾驶”。同时,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因“距离近”“喝得少”冒险开车。车辆需定期年检,达到报废标准应主动交售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切勿转卖、拼装或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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