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司机急刹车致23岁男生高位截瘫冲上热搜,引发关注。“司机是为避让电动车刹车,责任该算谁?”不少网友提出疑问。对此,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李泽瑞律师表示,此类事故的责任划分需围绕三大主体精准判定,并非简单的“单一归责”。
司机与车辆运营方需承担相应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承运人对乘客的安全负有保障责任。若司机存在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或操作不当等过错,导致急刹车的必要性存疑,司机需承担主要或全部民事赔偿责任,网约车、出租车所属公司还需承担连带责任;若急刹车属于“紧急避险”情形,如电动车突然横穿道路且无法避让,且司机操作符合规范,则无需担责,赔偿责任应由引发险情的电动车驾驶人承担。李泽瑞强调,无论事故成因如何,司机都有义务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若未履行这一义务,即便刹车本身无过错,也可能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乘客自身需为未系安全带的行为承担过错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这一法定义务并不区分前后排。在司法实践中,即便乘客对事故发生无直接责任,但如果未系安全带的行为扩大了损害结果,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过失相抵”原则,判定乘客自担少部分的民事损失。
第三方责任需根据具体成因判定。若急刹车源于车辆故障,或道路维护不当,则车辆厂家、维修机构或道路管理部门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从郑州这起事故的核心情节来看,‘未系安全带’这一关键疏忽,是导致损害结果加重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