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十四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推出一系列措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京津冀地区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区域生态治理的重要任务持续推进。税务总局通过税收大数据持续跟踪京津冀区域发展情况。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京津冀地区企业、产业、能源、交通绿色转型深入推进,有效促进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企业绿色转型成效明显。2021年—2025年前9个月,京津冀企业因大气污染物达标减排共享受减征环境保护税16.3亿元,京津冀企业每万元GDP相应承担的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成本由18.6元下降至17.6元,从而引导企业进一步优化工艺、节能减排。
——区域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京津冀地区高能耗、高排放的行业销售收入占制造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从2021年的40.6%降至2025年前9个月的34.4%。
——区域能源交通向绿向新。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京津冀地区清洁能源发电销售收入占比由2021年的47.1%稳步提高至2025年前9个月的56.5%,化石能源依赖度进一步降低。从交通结构看,新能源车辆逐渐成为交通主角。机动车发票数据显示,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汽车销量的比重由2021年的13%增至2025年前9个月的45.8%。
随着企业降碳减排成效显现,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持续优化升级,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税收数据显示,京津冀三地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量在2021年至2024年间持续下降,降幅达47.2%,反映出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
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陈斌开认为,“十四五”期间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充分体现了“政策引导+税收调节+多领域协同”的治理成效。企业、产业、能源、交通的同步绿色转型,构建了全方位的污染防控体系,47.2%的主要污染物降幅与多项绿色指标提升,印证了治理路径的科学性。这种区域协同治理模式,不仅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更为全国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对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共进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落实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行动方案要求,更好发挥环保税及相关税收政策调节作用,进一步助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