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转自:法制日报
每年的农历十月初一是中国传统祭祖节日——寒衣节。
“野外墓祭、焚烧纸衣纸钱”是流传已久的习俗,承载着后人对逝者的缅怀之情。但不得不提的是,露天祭祀叠加秋冬季节干燥多风的特点,暗藏着不小的火灾隐患。
据媒体报道,11月19日,辽宁省沈阳市的关先生在野外上坟烧纸时,因烧纸地点与自家露营车距离过近,一阵风刮过将火星吹入车内,导致车辆起火。该露营车价值约15万元,起火时车内有一只小狗,关先生为营救小狗冲入火场,脸部、头发和手部被烧伤,车辆最终被烧毁仅剩铁架。
图为当事人发布的视频截图。有人心疼车辆和当事人伤势,也有人质疑“野外烧纸为何不做好防护”。
图为当事人发布的视频截图。让人意外的是,事后关先生竟在烧毁的车辆旁淡定合影,这段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后,引发网友热议。
针对公众热议的寒衣节野外祭祀引发火灾相关法律问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徐华洁律师给出了专业解读。
若过失引起火灾仅烧毁自家财物,是否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许华洁表示,即便未造成他人损失,野外违规用火的行政责任亦无法免除。
行政责任:野外违规用火的必担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关先生在野外烧纸未与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也未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属于“违法违规野外用火”。即便火灾仅烧毁自家车辆,未波及他人财物或公共区域,但其行为已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今年4月1日,据北京通州发布公众号消息,北京市大兴区一男子在野外祭祀,烧纸时引发杂草火灾,过火面积1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违法人员赵某某已被大兴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3天并处罚款400元。
刑事责任:若后果扩大,可能构成失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本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本案中,关先生的损失虽为自家15万元车辆,未达“重大财产损失”标准,如果野外环境周边有森林、居民区等,此次火灾有蔓延危害公共安全的极大风险,或若火灾引发了其他严重后果,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失火罪。届时会根据情节轻重,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典型案例:据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消息,2024年4月2日,湖南省衡东县村民肖某某在林场祭拜先辈时,点燃纸钱、鞭炮等后未扑灭火苗、未采取防范措施便离开,引发山火烧毁338亩林地(含200余亩油茶林)。肖某某认罪悔罪并与被害方达成和解,2025年3月27日,一审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民事责任:若殃及他人,需承担全额赔偿
若此类火灾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无论是否构成行政、刑事违法,当事人均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
典型案例:2023年7月,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因上坟烧纸引发火灾导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022年6月,张某为母亲扫墓时焚烧祭纸,不慎引燃周边麦田麦茬、秸秆(当时风大干燥,火势无法控制),蔓延至社旗某公司的猕猴桃果园,致4000平方米范围内果树及附属物受损。双方协商赔偿无果后诉至法院。法院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张某未尽防火注意义务,对火灾发生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结合第三方鉴定意见,一审判决张某赔偿原告财产损失及鉴定费共计7.32万元。
延伸思考:祭祀自由与公共安全的边界在哪儿?
烧纸祭祀是传统民俗,但民俗不能凌驾于法律和公共安全之上。近年来,各地因祭祀不当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这背后反映出部分群众存在“只要烧自家坟地就没事”“火不大不用管”等错误认知,忽视了野外火灾“风助火威”的蔓延风险。野外植被干燥时,火星可在几秒内引燃可燃物,火势扩散速度远超人力控制范围。
从法律层面看,公民依法享有祭祀权利,但寒衣节野外祭祀需严格履行防火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故此,必须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法治倡导:文明祭祀,守住安全与法律底线
随着社会进步,“云祭祀”“献花祭祀”“植树祭祀”“丝带寄哀思”等绿色祭祀方式已逐渐普及,既不违背缅怀先人的初衷,也能从根本上降低火灾风险。目前,全国多地已出台规定,明确禁止在林地、草原、居民区等区域露天烧纸、燃放鞭炮,部分地区还设立了“集中祭祀点”,配备防火设施和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安全祭祀环境。
公安、消防等部门多次提醒:祭祀时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摒弃露天烧纸、燃放鞭炮等危险行为;若发现火情,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初步扑救措施。祭祀无小事,防火是大事。守住法律红线,做好安全防护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和公共利益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