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西多地发布
《关于进一步调整消费品
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通告》,
自2025年11月23日24时开始,
暂停汽车报废更新、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南昌市
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
感谢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对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当前以旧换新工作进展,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决定进一步调整我市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11月23日24时开始,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暂停实施。此前已购买新车的(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方式以及审核流程等仍按《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执行。
二、符合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三、符合汽车置换更新(2025年9月12日24时前购买并取得新车发票)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四、已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及时完成补正。
本通告由南昌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91-83884209(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0791-83884203(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请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知悉并合理安排。后续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发布并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特此通告。
九江市
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
感谢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对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当前以旧换新工作进展,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我市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11月23日24时开始,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暂停实施。此前已购买新车的(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方式以及审核流程等仍按《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执行。
二、符合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三、符合汽车置换更新(2025年9月12日24时前购买并取得新车发票)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四、已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及时完成补正。
本通告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92-8139232(汽车以旧换新),8110002(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请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知悉并合理安排。后续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发布并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特此通告。
九江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1日
赣州市
赣州市关于进一步调整
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通告
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
感谢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对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为落实均衡实施原则,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当前以旧换新工作进展,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我市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11月23日24时开始,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暂停实施。此前已购买新车的(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方式以及审核流程等仍按《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执行。
二、符合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三、符合汽车置换更新(2025年9月12日24时前购买并取得新车发票)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四、已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及时完成补正。
本通告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97-8996171(汽车、家装)、0797-8996178(电动自行车、家电、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请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知悉并合理安排。后续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发布并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特此通告。
赣州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1日
萍乡市
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
感谢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对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当前以旧换新工作进展,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我市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领域
(一)自2025年11月23日24时开始,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暂停实施。此前已购买新车的(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方式以及审核流程等仍按《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执行。
(二)符合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三)符合汽车置换更新(2025年9月12日24时前购买并取得新车发票)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四)已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及时完成补正。
二、家装厨卫焕新领域
参与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的商户,须于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向市级服务平台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本通告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99-6832554(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装厨卫焕新领域),0799-6331937(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领域)。请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知悉并合理安排,后续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发布并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特此通告。
萍乡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1日
抚州市
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
感谢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对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当前以旧换新工作进展,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决定进一步调整我市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11月23日24时开始,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暂停实施。此前已购买新车的(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方式以及审核流程等仍按《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执行。
二、符合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三、符合汽车置换更新(2025年9月12日24时前购买并取得新车发票)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四、已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及时完成补正。
本通告由抚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94-8287508 请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知悉并合理安排。后续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发布并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特此通告。
抚州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1日
鹰潭市
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
感谢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对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当前以旧换新工作进展,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我市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11月23日24时开始,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暂停实施。此前已购买新车的(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方式以及审核流程等仍按《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执行。
二、符合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三、符合汽车置换更新(2025年9月12日24时前购买并取得新车发票)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四、符合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五、已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及时完成补正。
本通告由鹰潭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领域,0701-6222054;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领域,0701-6431580;家装厨卫“焕新”领域,贵溪市商务局0701-3775991,余江区商务局0701-5897765,月湖区商务局0701-6221702,高新区招商局0701-6221932,信江新区经发局0701-6314057。请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知悉并合理安排。后续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发布并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特此通告。
鹰潭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1日
景德镇市
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
感谢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对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当前以旧换新工作进展,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我市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11月23日24时开始,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暂停实施。此前已购买新车的(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方式以及审核流程等仍按《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执行。
二、符合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三、符合汽车置换更新(2025年9月12日24时前购买并取得新车发票)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四、已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及时完成补正。
本通告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98-8539577。请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知悉并合理安排。后续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发布并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特此通告。
景德镇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1日
吉安市
吉安市关于进一步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通告
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
感谢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对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当前以旧换新工作进展,按照全省统一工作安排,决定进一步调整我市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11月23日24时开始,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暂停实施。此前已购买新车的(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方式以及审核流程等仍按《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吉安市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执行。
二、符合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三、符合汽车置换更新(2025年9月12日24时前购买并取得新车发票)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四、已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及时完成补正。
本通告由吉安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汽车报废更新8224508、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8220963(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请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知悉并合理安排。后续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发布并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特此通告。
吉安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1日
上饶市
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
感谢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对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当前以旧换新工作进展,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我市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11月23日24时开始,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暂停实施。此前已购买新车的(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方式以及审核流程等仍按《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执行。
二、符合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三、符合汽车置换更新(2025年9月12日24时前购买并取得新车发票)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四、已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及时完成补正。
本通告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93-8303390(汽车报废) 、0793-8303707(电动自行车、家电、手机数码)、0793-8305416(汽车置换、家装)。请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知悉并合理安排。后续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发布并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特此通告。
上饶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1日
新余市
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
感谢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对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当前以旧换新工作进展,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我市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11月23日24时开始,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暂停实施。此前已购买新车的(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方式以及审核流程等仍按《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执行。
二、符合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三、符合汽车置换更新(2025年9月12日24时前购买并取得新车发票)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四、已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及时完成补正。
五、自公告之日起,家装厨卫以旧焕新补贴活动暂停实施。符合家装厨卫以旧焕新补贴条件的商户,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清晰、准确、完整提交补贴申请材料。逾期未按规定完成材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如需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在2025年12月15日24时前及时完成补正。
本通告由新余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汽车、电动车窗口0790-6457507,家装窗口 0790-6443772。请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知悉并合理安排。后续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发布并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特此通告。
新余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1日
宜春市
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
感谢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对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全省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统一安排,决定进一步调整我市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11月23日24时开始,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暂停实施。此前已购买新车的(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方式以及审核流程等仍按《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执行。
二、符合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三、符合汽车置换更新(2025年9月12日24时前购买并取得新车发票)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整取得申请补贴所有材料并提交申请,逾期未取得完整材料或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四、已提交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申请的个人消费者,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及时完成补正。
五、2025年度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政策全面暂停。请尚未提交补贴申报材料的商户务必于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完成补贴申报材料的上传提交,未按上述时限提交的,原则上将不予受理。对材料有误被退回的,请及时通过原渠道完成修改。
本通告由宜春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汽车报废和汽车置换更新3260157、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3198118、家装厨卫“焕新”3273463。
请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知悉并合理安排。后续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发布并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特此通告。
宜春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