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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这项改革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5年上半年,江西省宜春场监管领域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低于全省10个百分点,获评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稽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宜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执法改革主要做法有:

一、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市场监管执法标准化。一是统一执法标准。出台日常监管与执法稽查衔接工作机制、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及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规则等文件,制定了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人员规范,统一执法检查流程、调查取证要求、文书制作标准和案件审核程序等标准。二是严控自由裁量。要求执法人员收集自由裁量证据和裁量方法的过程性材料,提出处罚建议时详细阐述裁量理由,统一处罚案件裁量结果的审核标准。对近年来频发的价费、食品、药品等违法类型案件,细化确定处罚幅度,确保同类案件的处罚结果在性质、情节相似情况下基本相当,处理好“类案不同罚”等现象。三是统筹检查安排。制定市、县年度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检查计划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开,合理确定检查层级,市县两级检查结果互认,做到分工清晰、检查不重复。落实“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执行“安静生产期”制度、“公务入企扫码”制度,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过度检查。

二、强化服务理念,推动市场监管执法温情化。一是实行“指导+预警”,让服务跑在风险前。建立助企纾困特派员制度,选派业务骨干担任“特派员”,对重点行业和企业针对性开展行政指导,帮助解决经营难题,明确法律风险点和合规要求,梳理研判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风险,针对性开展提醒、预警。二是实行“包容十审慎”,让服务贯穿执法中。推行“首违警示十柔性裁量”,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从轻减轻处罚、慎用行政强制等柔性措施,给予经营主体自我纠错空间。三是实行“回访+帮扶”,让服务跟在处罚后。建立健全事后督导服务、整改核查、困难帮扶等机制,在处罚决定送达后1个月内,对涉案主体开展“回头访”、相关事项“回头看”、相关产品“回头检”,做好“后半篇文章”。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合规指导书“三书同达”机制,通过“网上办、不见面”方式为经营主体修复信用。

三、健全监督机制,推动市场监管执法透明化。创新推出“五个一”阳光执法监督机制。“一员”即社会监督员。引入社会力量组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队伍,列席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行政执法听证会等活动,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一函”即执法监督意见建议函。市场监管部门向工商联、行业商会协会发函,征求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处理的意见建议。“一会” 即争议案件会商会议。针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异议较大或内部审核机构与办案机构存在争议的案件,召集法 律顾问、公职律师、业务专家、社会监督员等召开会商会议。“一审”即案件内部审核关。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告知前增加简易会议程序,对违法事实、法律适用、裁量幅度等关键问题充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处罚告知。“一码”即行政执法"码上评"。推出行政执法“码上评“微信小程序,当事人通过扫描执法文书上的二维码,直接进行评价,并可通过一键直拨电话投诉或反映问题。(供稿:宜春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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