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大象新闻”
近日,重庆网友黄女士向大象新闻·大象帮求助,称其家属在购买车辆保险时遇到了“保险”变统筹的销售陷阱,发生交通事故后近百万的赔偿无法足额赔付。
轻信销售宣传 家属线上买“车险”
据黄女士介绍,2025年5月,一名自称“车险销售”的人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她的家属,双方随后添加微信进行沟通。微信聊天过程中,该“车险销售”持续发送车险优惠的宣传信息,“说自己是大地保险,宣传的都是车险。”
6月份,双方微信通话确认后,黄女士家属通过这名“车险销售”,支付2734.88元购买了包括200万元三责险在内的车辆“商业保险”。
“付款之前,我家人有要求对方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黄女士回忆道,“但那个销售人员没有提供,只发送了个人的身份证照片,但我家人还是买了。”付款后,对方发送了电子合同和付款的小程序。电子合同的抬头写着“机动车交通综合保障商业单”,落款盖章是大地在线汽车服务(四川)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保障项目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障、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障、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障-司机、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障-乘客等。
发生事故后被告知“保障并非保险 无法足额赔付”
9月份,黄女士家属将车辆出借,车辆发生了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在与理赔人员的沟通中他们被告知,黄女士家属所购买的“车险”实际上是统筹服务,并不是正规的车辆商业保险。据记者了解,交通安全统筹是运输行业内部的一种互助形式,通过向车主集资的方式形成统筹资金,为参与统筹的机动车提供互助保障。与商业保险不同,统筹公司的注册资本通常较低,其资金池管理、赔付能力也缺乏监管。
“从类似的事故看,我们这边估计能赔个十几万。”该理赔人员表示,200万的保障额度能赔偿2万都算不错了,去起诉公司都找不到人。
“他们打了个擦边球,把保险两个字换成了保障。”黄女士说,后来她发现只有交强险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商业险部分则成了统筹。
11月12日,黄女士家属拿到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经交警部门认定,黄女士家属出借车辆的驾驶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黄女士家属再次联系该公司的理赔人员,对方表示需要向公司上报,此后便再无音讯。关于赔偿金额问题,黄女士咨询了律师和交警队,得到的答复是大概需要赔偿100万元。“驾驶员说他没钱嘛,‘保险’公司也不赔的话,死者家属肯定要向我们车主追偿。”黄女士非常委屈,“统筹合同上的保额只是数字,你想买500万他就给你写500万,实际上没有一点赔偿能力。”
公司登记地址频繁变更 市监局回应
11月18日,记者拨打了当时和黄女士家属联系的“车险销售”电话,但显示号码是空号无法接通。记者又通过客服电话联系到了大地在线汽车服务(四川)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她表示该公司是汽车服务公司,在公司购买的产品属于保障服务而不是保险。
记者在企查查平台上查询大地在线汽车服务(四川)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发现,该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成立,2025年6月6日就被安阳市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从7月4日到9月29日,仅仅三个月该公司的地址和登记机关就变更了3次。
记者联系了该公司目前的登记机关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公司不是保险公司,他们提供的是保障服务。国家正规的保险机构才能够去做保险业务,其他的公司是不允许的。讲实话它属于法律的模糊地带,目前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哪个行政单位可以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
律师:该公司涉嫌非法经营 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赔
事故所涉及的赔偿金到底应该怎么赔付,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北京浩天(郑州)律师事务所张宇律师认为,大地在线汽车服务公司作为汽车服务企业,根本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他们用“保障”替代“保险”字样,实际是在打法律擦边球,其业务模式已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可能面临银保监会的行政处罚。
销售人员谎称“大地保险”员工,虚构保险保障功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由于合同内容实质是未经许可的保险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黄女士家属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全额退还2734.88元保费,并索赔事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