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能源信用公示栏显示,11月18日,内蒙古能源集团旗下的内蒙古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内蒙古送变电公司”)收到罚单,其处罚类别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机关为华北能源监管局。
华北监能罚〔2025〕74号内容显示,内蒙古送变电公司的失信行为事项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
内蒙古送变电公司的被处罚事由则为:2024年9月2日,将某风光发电项目接网工程(线路部分含配套光缆)-迁改部分专业分包给1家施工企业。2024年12月,与某劳务分包单位签订某变电站安装及架构组立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现场工作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均为劳务分包单位人员,劳务分包单位人员具体实施了220kV及500kV HGIS组合电器安装等工作。以上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对此,华北能源监管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其罚款77417.55元;没收违法所得85505.72元。处罚执行情况:正常执行。
据内蒙古送变电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内容介绍,公司隶属于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主要从事输变电施工、机场助航灯光施工、角钢塔、钢管塔加工、风力发电、陆地风电场建设及检修、光伏电站建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内蒙古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法定代表人白文光,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由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则由内蒙古能源集团子公司——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