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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票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3043 证券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8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票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蒯海波、徐军、徐飞、刘世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蒯海波、徐军、徐飞、刘世严(4个自然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124,74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6.82%,是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股东)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说明:蒯海波目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在任期时间内,其每年只能卖出持有股票数量的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资产重组时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312,2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8%;通过大宗交易减持2,67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合计减持不超过3,992,0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8%。具体如下:

4、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3月14日(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至减持实施期间,公司如有减资、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履行承诺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蒯海波、徐军、徐飞、刘世严严格遵守了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2、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本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要求按照本次交易协议中约定的条件执行;

3、上述股份解锁以本人履行完毕各承诺年度当年的业绩补偿义务为前提条件;

4、若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则转让上市公司股份还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其他规定。股份发行结束后,本人如果由于上市公司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5、若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本次交易中本人取得的股份之锁定期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要求;

6、本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至锁定期届满前或分期解锁的条件满足前不得进行转让,但按照约定由上市公司进行回购的股份除外;

7、本人只能对依据本次交易约定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解锁后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质押;

8、在本人履行完毕本次交易约定的业绩承诺相关的补偿义务前,若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导致本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则增持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蒯海波、徐军、徐飞、刘世严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此前做出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不确定性: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截至目前,上市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在公司资产重组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蒯海波、徐军、徐飞、刘世严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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