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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2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倩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集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募投项目“宁波安集化学机械抛光液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3月。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1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1,272,57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62.77元。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136,218.9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3,517,145.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619,073.28元,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06,546,218.9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73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宁波安集化学机械抛光液建设项目”为本次延期项目,其余项目均按期进展。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宁波安集化学机械抛光液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其余项目按期进展,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宁波安集化学机械抛光液建设项目”系公司基于现有业务和核心技术平台,拟利用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青山路79号的已建厂房,建设化学机械抛光液生产线,加强和保障公司化学机械抛光液板块产品供应能力。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1,950.00万元用于建设化学机械抛光液的生产系统和相应的厂务系统,包括投资建设洁净室,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及配套仪器,引入与生产系统配套的空调、纯水、排水、用气、用电、仓储装修和自动化配套系统等。公司产能建设项目从设计、施工招标与施工准备、土建及配套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交付通常需要两到三年。

本项目募集资金于2023年3月底到位,原计划建设周期为24个月。自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截至2025年2月28日,本项目已完成部分化学机械抛光液生产系统及厂务系统的建设,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已达75.52%。为系统化建立配套的厂务系统,提高厂务系统的兼容性和可拓展性,以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部分生产系统配套的厂务系统建设较原计划有所延迟,致使本项目中部分生产系统的安装调试及验收有所延缓。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和效益,经过公司审慎研究,拟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相应延期至2026年3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宁波安集化学机械抛光液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3月。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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