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2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因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被罚款12万元。时任分公司运营部(兼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负责人隋绍宇、分公司运营部(兼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负责人陈兵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未严格执行保险条款、费率,工银安盛人寿辽宁分公司合计被罚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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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严格执行保险条款、费率,工银安盛人寿辽宁分公司合计被罚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