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洛阳发布
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4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走进洛龙区定鼎门办事处修文坊社区,结合日常受理的案例为居民普及消费维权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知识。洛报融媒记者选取了几个和老年消费群体有关的内容,快动动手转到“相亲相爱一家人”群里,给家里的老人提个醒吧!
方式一:会销模式,听讲座、免费体验、免费体检
案例重现:
去年10月,家住西工区的张女士家附近新开了一家美容店,商家推出“1元领30个鸡蛋”活动吸引了不少老年人,退休在家的张女士也去了。领完鸡蛋以后,商家邀请老年人免费体验一款按摩仪器,并推荐一款“稀土”养生项链,称其“原材料为稀土永磁之王材料”有治疗高血压、颈椎病等功效,原价好几万,面向到店优质客户仅需6000多元即可购买。在前期体验免费按摩仪器时,张女士等老人已被商家“忽悠”,因此面对“巨额优惠”的养生项链时便掏钱购买,到家后和儿女发生了一场退货与不退货的“拉锯战”。
这种模式组织和召集老年群体时,往往是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地点,比如早上或中午,某饭店或某培训教室等。先吸引老年人观看一些“私域健康直播”,打造健康专家、中医传承人等人设,再利用看似专业的特定话术,通过夸大宣传、虚假承诺等方式,向老年人推销理疗按摩仪、磁疗床垫、珠宝手链项链、保健食品等“神药”“神器”等高价商品。当老年人被“忽悠”成功后,往往很容易冲动消费。
执法人员提醒:
保健食品属于辅助性食品,没有医疗效果,消费者不要为了急于治疗某种疾病而轻信商家宣传,进而大量购买食用。如果确实有需要的话,首先要和家人沟通,还可以咨询营养专家给予专业指导。购买之前要详细查看销售方的主体资质、商品标签标识,核对清楚是食品还是保健食品等,购买后一定索要票据,一旦遇到纠纷可举证维权。
方式二:电视、电话或邮寄推销
案例重现:
市民邱先生长期住在养老院,去年,他看到室友食用一种国外生产的“保健食品”,听对方说这款产品软化血管的效果不错,可是由于价格偏高,邱先生便多方打听,想购买国产的同类商品。过了两天,邱先生接到了一个推销电话,对方介绍的正是这款商品。于是,邱先生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并听信介绍转账500元订购了6000元的商品,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几天后,快递员送货上门,邱先生付清了剩余的5500元。邱先生按照说明吃了一段时间“保健食品”,发现没有任何效果。联系之前的微信号,发现对方已经将其删除,联系当时送货的快递员,对方说寄件地址是外省,其他信息无法查询。
执法人员提醒:
受消费习惯制约,老年消费者往往会通过电视购物、电话推销等方式,购买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小家电和日用品等。这种推销方式对方大多通过400开头的电话进行联系,发货方式为快递邮寄、货到付款。可是当消费者收货后或是使用一段时间发现问题时,再联系400开头的电话已经无法接通,联系商家客服也没有结果,导致维权困难。建议消费者尽量不要相信电话推销、电视购物的夸大宣传,要仔细甄别相关信息,一旦发生交易要索取消费凭证。
方式三:上门推销
案例重现:
去年5月,孟津区的林先生和老伴儿在家时,两个陌生人自称是“自来水公司检测水质”。一番检查后,对方称林先生家“水质不好,长期使用影响身体健康”,建议安装净水器。之后,对方向林先生夫妇推销一款享受农村下乡补贴的净水器,原价3150,补贴后仅需1900元,生产厂家就在洛阳市区,售后有保障。于是,林先生便花费1900元购买了一台。净水器安装当天下午就出现了漏水,对方上门维修后用了几天再次出现漏水。林先生和对方联系要求退货,对方拒绝后便再也联系不上了。最终经核实,对方是冒充自来水公司员工骗取老人信任,而净水器是多年前外地某厂家生产的商品,目前已经停业。由于林先生没有票据等资料,无法确定经销商导致维权困难。
执法人员提醒:
针对上门推销的各类商品和服务,建议老年消费者牢记“不”字,谨慎开门,谨慎消费。上门推销人员大多会选取白天年轻人上班只有老人在家、或是老人独居的家庭入手,先用问候、关心等热情的语言获取老人信任,再推销日用品、小家电、电子按摩仪器、燃气具用品等老年人容易接受的商品,往往容易成功。提醒老年消费者,如果对方售卖的是自己确实需要的商品,建议先和儿女沟通后再决定。购买之前,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并开具发票,还要明确约定三包期限和范围,做到售后有保障。
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李岚 通讯员 陈翔 李二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