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经济日报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以下统称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
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正处于技术快速演进和市场加速布局的阶段。当前,组合驾驶辅助系统(2级驾驶自动化系统)已从高速场景逐步扩展至城区复杂场景,汽车软件在线升级(以下称OTA升级)活动日益频繁,持续更新车辆产品的功能和性能。《通知》的出台,旨在为行业提供清晰、透明且可预期的制度规范,指导企业加强能力建设,有序开展技术、模式和产品的创新与推广应用。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快速发展、市场需求多样,产业面临诸多挑战。此前,两部门分别从新车准入和在用车质量安全管理的角度,对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车辆和OTA升级活动进行管理。为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通知》强化准入与召回管理协同,完善事前准入、事中监督、事后追溯的管理机制,构建更加高效务实的监管框架,同时减轻企业合规负担,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从生产端到使用端提升汽车产品安全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明确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搭载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时,补充增加的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和OTA升级信息有关技术参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品准入和生产一致性管理,并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将取得生产准入后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纳入沙盒监管。两部门形成新车和在用车监管的联动机制,既保障了技术创新的空间,又构建了风险可控的监管防护网。
在加强OTA升级活动协同管理方面,《通知》强化了OTA升级活动分类管理,健全完善升级活动追溯机制,防范化解OTA升级引发的智能网联汽车相关安全风险。同时,兼顾管理的强制性和灵活性,为消除缺陷而急需开展的OTA升级活动按召回管理活动要求实施。两部门建立汽车OTA升级活动备案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开展OTA升级活动监督管理。对于企业未按规定申报或备案、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两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事件事故报告是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知》统一报告内容,加强研判调查,及时掌握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在实际运行中的表现,为后续政策制定提供实证基础和数据支持。通过管理实践,及时优化调整准入要求和技术标准,顺应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趋势,持续完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体系。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做好《通知》落实,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和软件在线升级管理,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技术性能,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