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钦州发布
为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内陆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发展,我市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自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届时,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经自治区及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禁渔期期间,我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与公安、市场监管、海事等部门加强联动,严厉打击生产性垂钓作业和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查处违法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把好水上、码头、停泊点和市场管理关,确保我市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基本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禁渔管理目标。
如市民发现有违法捕捞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
钦州市渔业电台: 0777-2834228(24小时值班)
灵山县农业农村局:0777-6423006
浦北县农业农村局:0777-3188703
钦南区农业农村局:0777-2821922
钦北区农业农村局:0777-3686389
来源丨记者 唐云建 通讯员 黄新田
编辑丨吴登翰
校对丨杨曦颖
审核丨罗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