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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多地上调工资
一、广东省
2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通知》中明确:
自2025年3月1日起,对广东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二、福建省
2025年1月26日,福建省人社厅发布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该《通知》自4月1日起执行。
4月1日起,调整后的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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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公布
低于标准,单位违法!
为了让大家能够看到自己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最新版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如下:
最低工资标准影响这几项待遇:
1.加班费
部分企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最低工资为标准。因此,对这部分企业员工而言,相当于变相涨了加班费。
2.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所以,最低工资标准上涨,能领到的失业金也会上涨。
3.到手工资
对于部分基层劳动者,或者以最低工资作为基本工资的人群,到手工资就会上涨。
4.病假工资上涨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80%的标准各地有差异,以当地为准)。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那么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病假工资也会相应增加。
5.单位停工、停产,报酬将增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除了以上影响工资之外,社保基数调整也会对到手工资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