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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黄瓜厨师被前公司索赔10万 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 央视新闻

【#拍黄瓜厨师被前公司索赔10万# 法院:不予支持】#拍黄瓜厨师跳槽被诉违反竞业协议# 江苏南京的刘先生,曾在一家主营海鲜产品的餐饮公司当普通冷菜厨师。在职期间,他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刘先生从该处离职后,从事着同样的工作,结果被餐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他赔偿违约金及损失共计10万余元。原告餐饮公司主张刘某在公司从事的是海鲜类菜品的制作,属于餐饮服务中的小众领域,刘某经过培训和长期工作后已掌握了其中的菜品制作技巧。刘某离职后继续从事海鲜类冷菜的制作工作,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法官解释,刘先生在离职前后,只是负责拍黄瓜、拌毛豆等普通冷菜制作,并未接触或使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务中海鲜制作涉及的保密信息,因此不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最终,法院判决,对餐饮公司要求刘先生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的诉请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后,餐饮公司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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