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京晨报
晨报讯(通讯员 唐雯俊 吴洋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日前14时41分许,交警八大队处理了一起摩托车摔倒,驾驶人受伤的事故。
经调查,该驾驶员当时驾驶摩托车行驶至三鸿路与凤飞路路口时,未确保安全车速,连人带车摔倒,导致受伤。交警八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现场询问勘查认定,驾驶人驾驶摩托车时,未确保安全车速,是形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责。日前18时50分许,交警六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四平路与新民路路口有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小车发生事故。民警立即到场开始处置事故,让摩托车驾驶人可以先去医院检查,小车驾驶员也一再表示可以带其去医院检查,却都遭到了摩托车驾驶人的拒绝,并一再催促对方赶紧离开。摩托车驾驶人跑到了旁边一家药店,民警发觉事有蹊跷,于是跟其进了药店,询问他为何不去医院却要自己买药。对方辩称自己是来买降压药的,此时民警发现其说话时传来阵阵酒气,于是将其控制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属于饮酒驾驶。该驾驶人不仅要受到酒驾处罚,事故造成的损失也将由其自行承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